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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方日报:官员放孝假,置百姓于何地?


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5年07月21日13:52 南方日报

  国人自古是讲究孝道的,官家更是如此。从两汉开始,选拔官员就把“孝”作为了一条标准,所谓“以孝治天下”也。三国两晋以后,直到清末,孝道精神更是重视得不得了。比如说,明清时对中功名的举人,另有一个称呼叫做“孝廉”。

  新文化运动及此后,以《二十四孝图》为代表的传统孝道受到了猛烈批判,孝道一度式微。不过,这一官家的孝道传统到了今天,终于有人出来接续了。昨日《重庆晚报》报
道,从7月1日起,每逢家中父母、岳父母生日,重庆忠县双桂镇党政干部就必须强制性休假一天,回家陪伴父母、岳父母过好生日。据说,这是该镇给机关干部定下的“一条铁的纪律”。

  我于是仿佛见到了一片人人尽孝、家族和谐、老有所养、其乐融融的繁荣景象。然而细察端倪,竟发现进入这个“人人”的行列是有门槛的,普通老百姓只能远观、艳羡,却不可得门而入,毕竟,谁让你头上没乌纱呢?因此,我不得不佩服忠县双桂镇对官员的体谅,对官员父母的关心。这些乡镇干部们日理万机,跑村社,搞工作,“家事常年未曾管,面对父母心中惭”,连“群众”都发出疑问了:难道干部就可以不孝敬老人?干部当然要尽孝,天下人又有谁不该尽孝呢?然而,那些常年在外打工的民工兄弟们,谁来让他们放假去尽孝呢?即便在本地工作的打工族乃至普通的所谓正式工作人员,又有谁许可他们假期以庆祝父母之寿呢?

  说来道去,这并不是一个该不该放假的问题,而是一个权利问题,具体而言,就是政府能不能用制度来规定权利不平等的问题。一般情况下,一个官员的父母和岳父母共4人,也就意味着官员有4天的时间可以尽孝假,这个尽孝假被用制度规定下来,实际上就形成了国家和地方法定假日并存的局面,是否合乎国家立法规范姑且不论,但造成权利的不平等却是显然的。换言之,凭什么官员们被赋予了这个权利,而百姓们却不可得之呢?

  如此,我们只能去拷问制度设计者的良知。这些官员们掌握着某些地方制度设计的权力,但在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的情况下,自然朝着有利于制度设计者利益的方向运作。公务员带薪放假是一例,官员尽孝假又是一例,还有一些地方的所谓“高薪养廉”政策、“车改补贴”政策,喊出来的理由皆是冠冕堂皇,义正词严,似乎全都是“从群众利益出发”、“从大局着眼”,但群众却被排除在政策制订的“大局”之外。可惜,你还无法追究这些制度设计者的责任,试想,从官员的“集体利益”出发,又有谁情愿来追究、胆敢来追究?

  古语有云:百善孝为先,论心不论事,论事寒家无孝子。官员们可以放假回家尽孝,我们则只好在心里默默祝愿父母们高寿平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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